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问:缴纳房产税地价如何计入?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1、宗地容积率高低决定计税面积的大小
容积率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计算公式为: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比如,A、B两企业分别取得一块宗地,其中,
A企业宗地面积为40000平方米,全部地价为4000万元。该宗土地上的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16000平方米;
B企业宗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全部地价为2500万元。该宗土地上的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
则A企业的宗地容积率为16000÷40000=0.4,(低于0.5)
B企业的宗地容积率为16000÷20000=0.8。(高于0.5)
2、财税号文件规定,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即“大地小房”,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对宗地容积率大于0.5的,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即将全部地价计入房产原值。
因此,上例中
A企业应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即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土地单价×房产建筑面积×2=4000÷40000×16000×2=3200(万元);
B企业应按整宗土地面积的总地价2500万元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